自願醫保資訊
自願醫保資訊
醫務衞生局已於2019年4月推出自願醫保計劃。保柏已註冊成為自願醫保的產品提供者。保柏的註冊生效日期為2019年2月28日,註冊編號為00020。
我們的保柏自願醫保計劃(標準計劃)、保柏靈活配自願醫保計劃(靈活計劃)及保柏非凡自願醫保計劃(靈活計劃)已獲醫務衞生局認可,請按「了解更多」查閱計劃詳情。
除上述的三個自願醫保計劃外,保柏亦為恒生銀行有限公司(「恒生銀行」)的尊貴客戶推出環球優越自願醫保計劃(已獲醫務衞生局認可)。恒生銀行為此計劃於香港的獨家分銷商。有關計劃詳情,請瀏覽hangseng.com/vhis-flexi或親臨任何一間恒生銀行分行。
每名投保合資格醫療保障計劃(獲醫務衞生局認可之自願醫保計劃)的香港納稅人均可就合資格保費扣稅。每年可用作申請稅項扣減的保費上限為每名受保人港幣8,000元。受保人與保單持有人之關係須列載於稅務局的《稅務條例》(第112 章)中「指明親屬」列表上。
保費須於課稅年度內繳付方符合該課稅年度的申請稅項扣減資格。稅項扣減適用於2019年4月1日起生效的認可自願醫保產品,不包括其他自選保障。每名納稅人可申請稅項扣減的受保人數及/或保單數目不設上限。為同居伴侶、孫子女、同居伴侶之父母/子女購買的保單並不符合稅項扣減的資格。
請瀏覽有關自願醫保計劃之稅項扣減 (PDF, 897KB)了解更多稅項扣減詳情。
如有以下查詢,你可透過電郵vhis_enquiry@healthbureau.gov.hk聯絡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:
- 自願醫保產品提供相關事宜
- 自願醫保計劃認可產品的特點
- 實務守則的要求
有關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一般操守相關的事宜,請聯絡保險業監管局。
有關稅項扣減的事宜,請聯絡稅務局。
有關自願醫保計劃的更多資訊,請瀏覽https://www.vhis.gov.hk 或我們的「自願醫保懶人包」頁面。
由2023年1月1日開始,你的自願醫保保單條款及細則內第八部分 「釋義」中「醫院」的解釋應包括屬於《醫院管理局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 113 章)所界定的公營醫院或是根據《私營醫療機構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 633 章)領有牌照的醫院,並受該定義內的(b)、(c) 及 (d) 節條款所限。相關補充文件將於2023年1月1日起個別保單續保當日或之前交付至所有有關保單持有人。
如有查詢,請致電2517 5333與我們聯絡。
以上乃計劃的資料摘要,僅供參考,旨在提供計劃的主要特色概覽,並非亦不構成合約的一部分。